2018江西贛州市興國縣人民陪審員擬任命人選公示
興國縣人民陪審員擬任命人選公示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》、《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》相關規定,興國縣司法局會同興國縣人民法院、興國縣公安局,通過發布選任公告、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、隨機抽選、資格審查、征求意見等程序,確定以下102名同志為擬任命人民陪審員,現向社會予以公示(具體名單附后)。
公示時間為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4日(5個工作日)。
公示期間,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示的擬任人選存在違紀違法行為、不符合擔任人民陪審員條件的或在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等方面存在情況和問題的,均可通過來人、來電、來信等方式實名向興國縣司法局反映,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,客觀公正,并須提供聯系電話、聯系地址或工作單位,以示負責。
興國縣司法局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將嚴格保密,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,將認真進行調查核實。調查屬實并影響任職的,取消擬擔任興國縣人民陪審員的資格。
受理單位:興國縣司法局
地址:興國縣行政服務中心綜治大樓六樓
電話:0797-53220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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興國縣司法局 興國縣人民法院 興國縣公安局
2019年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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